再行銷廣告(remarketing/retargeting)是針對「已經接觸過你」的人再投放廣告——瀏覽過網站、加入購物車沒結帳、追蹤過粉專的這群人。做法分兩步:先用追蹤代碼或名單上傳蒐集受眾,再到 Google Ads 或 Meta 廣告管理員把這批人設成投放對象。
兩個平台的名單保留天數、隱私同意規範都不一樣,設錯的成本比想像中高。
再行銷跟一般廣告投放差在哪
一般廣告投放鎖定的是「符合條件但還沒接觸過品牌」的人,靠關鍵字、興趣、族群做定位。再行銷鎖定的是「已經留下行為紀錄」的人,定位依據不是猜測出來的興趣標籤,而是網站或粉專上真實發生過的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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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文開花怎麼做 →常見的再行銷情境有三種:看過商品頁但沒下單、加入購物車但沒結帳、造訪過網站但沒有任何轉換動作。三種情境的購買意圖不同,理論上該用不同的廣告素材與出價策略對待,不建議把整批訪客當同一群人操作。
名單來源分兩種:追蹤代碼 vs 名單上傳
第一種是追蹤代碼型:在網站裝 Google代碼或 Meta Pixel(或改用伺服器端的轉換 API),使用者一造訪就被記下行為,名單會持續自動更新。
第二種是名單上傳型:把既有客戶名單(Email、電話)匯入平台,平台拿去比對已註冊帳號,比對到才會進廣告受眾——Google 端叫 Customer Match,Meta 端叫「來自顧客名單的 Custom Audience」。
沒有追蹤代碼、只有客戶名單也能做再行銷,只是能觸及到的人數取決於名單裡有多少人在該平台留有帳號、且比對得上,不會是名單全數上線。
Google Ads 怎麼建立再行銷名單

Google Ads 的「閱眾管理員」底下有「資料區隔」功能,來源選網站流量時要先確認網站已串接 Google代碼(或透過 GA4 受眾匯入);來源選顧客名單時走的是 Customer Match,上傳 Email 或電話去比對既有 Google 帳號。
保留天數(membership duration)預設 30 天,最長可設定到 540 天,超過上限的成員會被自動移除(Google Ads 官方說明,查核於 2026年9月)。
Customer Match 名單同樣受 540 天上限限制:2025 年 4 月 7 日起,超過 540 天未新增或更新的成員會被系統移除(Google Ads Developer Blog,2025-02)。
天數不是設越長越好。Google 官方建議把保留天數對齊「廣告對這批人還有意義的時間長度」,例如對齊銷售週期長短,名單太舊、購買意圖已經消退,繼續投放只是浪費預算。
Meta(Facebook/Instagram)怎麼建立 Custom Audience
Meta 這邊要先在網站裝 Meta Pixel(建議搭配轉換 API,減少瀏覽器封鎖追蹤造成的漏抓),接著在廣告管理員的「受眾」建立 Custom Audience,來源選「網站」,再設定要納入的事件(瀏覽頁面、加入購物車、購買等)與保留天數。
想了解廣告管理員本身怎麼操作,可以參考Meta廣告管理員帳戶設定與投放教學。
保留天數這件事,Meta 自己的文件目前兩處數字不一致(Meta for Developers 官方文件,查核於 2026年9月)。
開發者文件的 API 參數寫「retention_days 可設定範圍是 1 到 180 天」,同一份文件的 FAQ 卻寫「最長可以設定 365 天,超過期限後成員會被移除,除非使用者再次符合規則」。
實際操作時請以廣告管理員介面上顯示的可選範圍為準,不要照抄任何一篇教學文章的舊數字,包含這一篇。
除了網站流量,Meta 也支援上傳既有客戶名單建立 Custom Audience,以及用互動過的受眾(按讚、留言、看過影片)建立名單。受眾規模、名單怎麼分層再往下投放,另有專文整理,見FB廣告受眾怎麼抓:自訂受眾、類似受眾到分眾漏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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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文開花怎麼做 →兩平台保留期限一次看懂

| 項目 | Google Ads | Meta |
|---|---|---|
| 網站流量名單預設天數 | 30 天 | 依設定時自行填入,介面無固定預設值 |
| 網站流量名單上限 | 540 天 | 官方參數上限 180 天,同頁 FAQ 另註最長 365 天,以介面實際數字為準 |
| 顧客名單(Customer Match/Custom Audience) | 540 天,2025年4月7日起強制生效 | 靜態比對名單,官方文件未列統一保留天數,需自行到帳戶介面確認 |
| 超過期限會怎樣 | 成員自動移除,需再次符合條件才會回到名單 | 成員自動移除,需再次符合規則才會回到名單 |
隱私與同意規範:EEA、GDPR 這塊要注意什麼
如果網站流量含歐盟經濟區(EEA)使用者,Google 從 2024 年 3 月起要求廣告主透過 Consent Mode 蒐集並回傳使用者的同意信號,才能繼續取得 EEA 使用者的個人化廣告與再行銷資料(Google Ads 官方說明,查核於 2026年9月)。
沒有串接同意信號,新的 EEA 使用者行為不會再進到再行銷名單,轉換追蹤也會受影響。
Meta Pixel 的情況類似:在歐盟等要求事前同意的地區,依 GDPR 規範,用於廣告個人化與再行銷的追蹤代碼要在使用者做出同意動作之後才能觸發,這是當地隱私法規的要求,不是平台單方面加碼的政策。
純本地客群、網站沒有歐盟流量的店家,這條規則本身不適用,但建置追蹤代碼前,建議先確認自家網站的流量來源是否真的完全不含歐盟使用者,而不是憑印象判斷。
什麼情況先別急著做再行銷
網站流量太小、名單規模不足時,再行銷的效益有限——名單人數太少,平台的投放演算法沒有足夠訊號去最佳化,廣告很容易卡在小圈子裡重複曝光給同一批人。像 Performance Max 這類仰賴受眾訊號的廣告類型,官方甚至對名單規模有明確門檻,細節可參考Performance Max是什麼、什麼情況該用。
訪客只是路過、沒有留下任何意圖訊號(沒瀏覽商品頁、沒加購、沒填表)的話,把這批人整批拿去做再行銷,跟對一般陌生受眾投廣告的差異不大,卻要多負擔一層追蹤與名單管理的成本,不一定划算。
客單價低、回購週期短的品類,使用者從瀏覽到決定購買的時間本來就短,再行銷能爭取到的「補刀」空間也比較小;這類商品把預算集中在觸及新客,效益可能比反覆追打舊訪客更好——這是操作上的判斷,不是每個品類都適用同一套做法。
常見問題
再行銷名單要多少人才能開始投放廣告?
兩個平台都有最低受眾規模要求,未達門檻會被系統擋下無法投放或直接停止曝光。實際門檻依廣告類型與地區而異,且會隨平台政策調整,建議以當下在廣告管理員新增受眾時系統顯示的即時規模為準,不要沿用網路上的舊數字。
沒有裝追蹤代碼,還能做再行銷嗎?
可以,改用名單上傳的方式。把既有客戶的 Email 或電話整理成名單,上傳到 Google Ads(Customer Match)或 Meta(Custom Audience 顧客名單),平台會拿去比對已註冊帳號,比對成功的人才會進廣告受眾,能觸及的人數會少於名單原始筆數。
名單保留天數設定越長越好嗎?
不是。天數只是「這個人可以在名單裡待多久」,不代表天數越長廣告效果越好。名單放太久,使用者當初留下行為紀錄時的購買意圖,跟現在的實際需求可能已經脫節,繼續花預算追打邊際效益會愈來愈低,建議對齊自家產品的銷售週期去設定,而不是直接拉到平台允許的上限。
台灣本地客群也需要處理 GDPR 同意規範嗎?
GDPR 規範的是「使用者所在地」而不是「公司註冊地」,只要網站流量裡有歐盟使用者,這條規則就適用,即使公司登記在台灣、主要客群也是台灣人。純本地客群、確認網站沒有歐盟流量的話,GDPR 壓力較低,但架設 Cookie 同意橫幅仍是建議做法,不只是因應歐盟規範而已。
最後更新:2026-09。廣告平台的功能介面、政策與保留天數規則會隨時調整,本文列入季更清單,下次查核以當下平台官方說明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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